新闻中心

同类文章排行
最新资讯文章
工程案例
联系方式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行业资讯
行业资讯

过期药品吃还是不吃?

更新日期:2024年03月29日 来源:行业资讯 大字 小字

  根据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、中国药学会和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2009年的一项调查显示:我国城镇居民家庭药箱的普及率比较高,几乎所有的家庭都配备家庭药箱或家庭常备药品,以应对常见病、慢性病或突发急病。但由于年轻家庭的生活节奏快、工作所承受的压力大,老年家庭又往往容易健忘,所以经常会发生需要服药时却发现药箱中的药品已经过期了。那么,在这种情况下,过期药还能不能服用呢?

  北京医院药学部质检室主任金鹏飞博士介绍,药品过期后的变化可大致分为两类:一类是外观的变化,如有些药品明显地发生吸潮、变色、异味等现象,这类变化肉眼就能看到或闻到,所以容易识别,也容易避免误服;另一类是肉眼看不见的变化,主要体现在活性成分(治病成分)含量的下降而导致疗效的下降和有关物质(活性成分分解后产生的对身体有害的成分)的上升而导致毒副作用的上升,这类变化比较隐蔽,肉眼没办法识别,只可以通过检验才能发现问题。

  过期药品的危害因药而异,不能一概而论。有些过期药品会产生毒性有关物质:如阿司匹林(乙酰水杨酸)会水解成水杨酸,可能会引起头痛、眩晕、耳鸣、视听力减退、精神错乱、惊厥甚至昏迷等“水杨酸反应”,以儿童和长期大量用药者最为多见;又如青霉素类药物,过期后会产生青霉胺以及青霉素聚合物等有害成分,会增加过敏的几率。当然也有些过期药品产生的有关物质对人体没什么毒性,但因活性成分下降,会导致治疗效果不佳。

  如上所说,过期药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风险隐患,特别是对于缺乏药品知识的普通老百姓来说,无法分辨哪些药品过期后毒性增加,因而应该避免服用。我国《药品管理法》也明确规定:过期药物属于劣药,不得使用。但这样的一个问题也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需要权衡利弊。打个比方,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在家中突发冠心病,不及时服药可能直接威胁生命安全,而手边又只有过期的,这种情况下还是该服用;相反,如果是感冒、咳嗽、头痛等缓症,则不应服用过期药品,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风险。

  此外,还应特别强调,药品有效期是指在一定贮存条件下的有效期,所以家里的药品一定要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做保存,否则,有效期内的药品也可能变质。